作者:重庆消防 日期:2016/5/25 14:38:42
商场的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
(一)一类高层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二)大型地下商场宜采用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如有困难,当采用二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设有自备发电设备。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并应在消防设备端实现切换;二级负荷应由二回路线路供电,且供电系统应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
(三)每层面积超过3000ui的百货楼的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