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重庆消防 日期:2016/7/15 14:03:03
1983年4月,上海某染料化工厂对一只曾存放过三甲胺的。贮罐动火,原计划动火时应将人孔盖打开,但因操作有困难就没有打开。当时有人认为,贮罐内已进行过清洗,取样分析也合格,人孔盖不打开也没有关系。结果,开始动火后,贮罐发生了爆炸,罐顶炸飞出一百多米远,使一过路女工受伤。
1982年,上海郊区有一焊工在焊补汽油桶时,桶盖没有打开,发生油桶爆炸,炸伤一人。
酿成这些事故的原因之一,正是这些容器的孔口盖子没有打开,成为密闭容器,一旦发生爆炸,就会有很大的威力。
盛放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在动火前虽都经过清洗,但是,这只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浓度低于某一个界限,而不可能把它彻底去除,特别是沉积在底部的油污和粘附在壁上的积垢难免还有少量残留。这时,进行采样分析或测爆试验也可能是合格的。但是,这些物质又会不断挥发出可燃气体;尤其在动火时,随着设备、容器内温度升高,更加速这些物质的挥发过程。如果设备、容器处于密闭状态,则这些气体由于无处散发,往往会积聚达到爆炸浓度,一遇明火就发生爆炸;又因为无处泄压,所以,爆炸威力相当大,容易造成严重的破坏。
对盛放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动火前除了要进行比较彻底的清洗外,为防止万一,还应把所有孔、洞的倒门及盖子等全部打开,使它尽可能保持敝露。这样,即使设备内还有残留物,挥发出的可燃气体就能及时散发,不至于积聚;就是万一引起爆炸,因为有良好的泄压条件,也能减轻破坏程度。
当然,如果采用惰性气体保护进行动火,那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