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重庆消防 日期:2016/5/30 15:12:35
灯光系统的消防审核及检查的方法
1、确定灯光系统方案的可行性
要了解商场内消防设施、供配电及用电等的基本情况,查询该商场所的习惯做法和发生过的问题。其次审核灯光系统平面布置图、供电系统图、用电设备清单及有关技术问题。经方案讨论、修改后制作形成正式的灯光系统设计施工图。
灯光系统的消防审核
2、灯光系统的现场检查
检查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在安装调试阶段的检查,主要检查灯光系统电气线路及灯具装置的安装布局、选型、外观质量、防护措施是否合理,并可对局部分配电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测试。
二是在系统试运行阶段的检查,主要检查灯光系统全部投用后,确认系统在长时间连续运行情况下的安全状况,排除电气火灾隐患。
3、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1)卤钨灯、高压汞灯、白炽灯及荧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或可燃物件上。
(2)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10瓦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应采用瓷管、石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用隔热和通风散热等防火措施,且距可燃物不小于s厘米。严禁用可燃物遮挡灯具。
(3)灯泡距地面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米,如必须低于此高度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灯具的正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4)嵌入式灯具在安装时应用不燃材料在灯具周围做好防火隔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