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
023-68853177
联系QQ:
17917754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消防工程维保
消防整改工程
消防产品展示
新闻资讯
重庆消防
联系我们
重庆消防工程安装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
重庆消防器材
消防装备救援产品
消防咨询
消防办理
重庆消防设计
消防蓝图
消防检测
消防备案
重庆消防验收
消防代理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巴南万达广场C区T11栋17-12至18号
联系人:王总
电话:023-68853177
手机:13708327041
网址:http://www.jhkjjt.cn
邮箱:17917754@qq.com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什么要求?
作者:重庆消防
日期:2013/4/8 9:46:40
检测机构按规定设定的1-2名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技术服务实施全过程管理及质量监督,并对检测结论作最终审查确认,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取得执业资格,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担任。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后,应根据检测对象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至少另行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具体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执业资格,且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担任。同一委托检测事项,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www.jhkjjt.cn
上一篇:
我家乡的消防设备令人担忧
下一篇:
消防器材都有人偷 只能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