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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有防火负责人?

作者:重庆消防 日期:2016/6/29 14:40:34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防火工作,还应由具体的人来负责。

  对一个单位来说,消防、安全千部,是具体担任消防工作的人员,保卫安全部门则是实施消防工作的职能机构。但是,还要有单位的行政领导担任防火负贵人,他们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可以把防火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

  确定防火负责人,是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的具体形式。

  除了本单位要有防火负责人以外,下属的车间、部门、班组也要逐级有一名行政领导担任本车间、部门、班组的防火负责人 防火负责人确定以后,要报上级部门,并报公安消防部门登记备案。防火负责人的工作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

  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翌、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贯彻,

  (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工作条件的保证;

  (6)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京管理工作,

  (7)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扑救,引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防火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以上七条职责。对他们在开展祥跷上八丫北研格刃一冤帷七尧越下作成绪的内容之一。成绩步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没有认真履行职贵,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批评教育,造成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或党纪、行政朴马,田东效职守浩成严霍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