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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式百货市场的防火

作者:重庆消防 日期:2016/6/6 14:39:21

   摊位式百货市场由于规模大、可燃物多、人员相对集中、管理特殊、火灾发生后损失大、易造成群死群伤等特点,已成为防火工作新的课题。从近几年消防监督的实践看,摊位式百货市场在规划布局、部分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和消防管理等方面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但以下几个方面是应当重点考虑的。

摊位式百货市场防火

摊位式百货市场防火

  一、加强宏观管理,认真做好市场的规划布局

  摊位式百货市场的建立既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市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宏观调控,统一规划。首先,各地政府对这类市场的建设要统一规划,实行逐级审批,规口管理。其次,市场的数量应宏观控制,不能盲目发展,避免资金和场地的重复浪费。对符合产业政策,政府同意新建的市场,规划、公安消防、供水、供电等部门应共同参与,进行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市政消防水源、城市现有消防扑救设施、建筑自身及周围建筑环境等安全条件,保证市场周围及内部道路畅通,消防水源充足,消防扑救能正常展开以及其它消防条件。同时,应根据上述条件确定市场的规模和最大极限,防止盲目扩容和无限发展而造成消防设施的不足。

  二、结合摊位式市场实际,灵活运用消防技术标准

  对摊位式百货市场,目前消防还没有专门的技术规范,只能参考商场建筑规范和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标准来执行。这类市场的特点是销售与储存相结合,零督与批发相结合,同以零售为主的大m百货商场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因此,必须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消防技术标准。

  (一)摊位面积与顾客所占面积的比例 摊位与所占用面积的比例,表示市场营业厅设置摊位的面

  积占该营业厅总使用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市场内部的布局和消防安全。从消防监督的实践,结合国外同类市场的标准,笔者认为营业厅面积在10odm2以上的,摊位面积同所占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1:1.2,对营业厅面积在10DOma以下的其比例可适当减小,但最低不应低于1:1。

  (二)场内通道的宽度

  摊位式百货市场的内部通道,既是人员购货和运货的通道,又是行走的道路,还是消防疏散的通道,其宽窄直接影响通道的畅通,也直接影响场内摊位设置的多少,同样是一个消防安全与经济效益相矛盾的参数。结合这类市场的经营特点,其批量购买者较多,这些人大多肩扛手提,携带包、物较多,行人占用的动态面积较大,因此在通道宽度的考虑上应相对大一些,同时通道宽度还与整个营业厅面积的大小直接相关,面积大的通道宽度要大些,面积小的,通道宽度可适当小些。我们把与疏散口(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等)直接相连,在消防疏散时起相对重要作用的通道称为主通道。把不与疏散口直接相连,在消防疏散时起相对次要作用的通道叫作次通道。

  另处,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时,火焰通过外墙窗户向上一层蔓延,靠窗户面宜作走道,不宜设摊位。

  (三)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个数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hfi一97)第5.3.1条的规定,摊位式百货市场属于民用建筑,它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最少可设2个。但目前的摊位式百货市场,大多数是多层经营,对2层以上的营业厅,楼梯是消防疏散的主要途径,其经营特点是营业时间、人员相对集中,批发购物的顾客多,顾客携带的包裹多,要保证在营业时间内一旦发生火灾,顾客能安全、迅速疏散,必颊有比一般公共建筑有更多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因此,摊位式百货市场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应少于3个,且应设于不用方向的墙面,对于有条件的,最好是在营业厅的四面设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对于不具备3边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应在允许的2方向墙面均匀颁布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得将3个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设在1个方向或将其中几个紧靠设置,防止因疏散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四)防火分区

  大型市场内部虽然都有摊位分隔,但分隔高度不尽相同,一般有三种:一是分隔至结构天花板;二是分隔至吊顶底部,吊西上部为一个连通的空间;三是隔墙与吊顶之间留有一定的空间,但隔墙高度仍在人的视线之上,因此,也不能将其视为大空间结构。不管其分隔高度如何,都应在防火分区面积指标控制下,强调各商铺(摊位)的独立防火单元。

  设置防火分区的目的是为了将火势阻挡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火灾蔓延。鉴于大型市场在使用中对大空间的要求,防火分区面积要求过严可能会引起疏散不畅,但其火灾危险性又决定了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宜太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在强调防火单元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了防火分区面积要求,原则上PT按大空间建筑的积指标执行。即将每个摊位视为一个独立防火单元,采用一定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相互隔开可燃商品的放置应在隔断高度以下,从而在火灾初起时可将火势控制在一个防火单元内,防止其迅速蔓延。

  特别是对未设专门仓库的市场,因摊位内或多或少总要存放一些商品,所以要求摊位之间必须隔至楼板或梁底.且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而对于那些主要用于展示、设有专用库房且内部通透、视线良好的市场营业场所,则摊位间的分隔高度及隔墙的耐火极限均适当予以放宽。

  (五)防烟排烟

  大型市场内均应有防排烟设施,其目的是为了要限制住烟的水平扩展及保持烟和高温气体层的下表面要高于从里面跑出来的人的高度,因此,大型市场防排烟设计应该包括防烟分区和排烟设施两个方面。

  必须用挡烟垂壁从天花板向下延伸,把天花板下面的空间分隔成若干防烟分区。如果设有吊顶,那么由吊顶置挡烟垂壁向上延伸到结构天花板构成防烟分区,吊顶上方的空间将全部被包含在防烟分区的深度内。一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可控制在2000平方米以下(参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挡烟垂壁应尽可能深,但它的下缘离地至少应在2.5米。

  设挡烟垂壁;若摊位之间分隔至吊顶底部,则可采用吊顶排烟方式,即将吊顶作为储烟仓,利用吊顶上均匀布置的回风口、或采用金属网格吊顶材料等,使室内的烟气直接进人吊顶,通过吊顶内的排烟口排出室外;假如吊顶底部与摊位隔墙之间留有一定高度的空间,则一般采用大空间排烟的方式,排烟量按不小于6匆小时换气次数计算。总之,不管采用何种排烟方式,都应确保人侵的烟气能快速排放到大气中去,且烟层(清晰高度)应被抑制在人们的头顶以上,不致遮挡人的视线,从而使人员能安全撤离起火点。

  (六)自动报警、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7.3条第五项的要求,每层殖积越过3000n的商场,必须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一标准对传统意义上的零售与储存仓库分离的百货商坟来说是适合的,但对销售与仓储合一的摊位式百货市场来说,由于市场在非营业时间内实际上是一座“大型的物质库房”,不方适合。因此,对营业面积在1000扩以上的摊位式百货市场,不论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均应安装消防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次是在报警探头、喷头的安装布局上,对摊位式百货市场也应专门的要求。一般这类市场是在整栋或整层建好后再在内部进行摊位设置,探头或喷头在设计时没有考虑今后摊位的设置位置,有的建筑在设计、建设时并不是作为市场,当摊位的面积小于每只控头或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时有的摊位内就没有探头或喷头.有的摊位虽有,但位置不适,在边角处,不能起到有效扑灭火灾的作用。因此摊位式百常市场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探头、喷头布置,应保证每个摊位有一个,且位置在摊位中部上方。对于单个摊位面积大于喷头或探头最大保护面积的应按要求每个摊位安装个或2个以上报警探头或喷

  (七)电气线路

  摊位式百货市场的电气线路除严格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一82)的有关规定执行外,把场地动力用电、摊位照明、值班照明和消防用电”四电”分开敷设、厅外设闸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措施。分开敷设,市场停业后工作人员就关掉所有摊位用电,做到人走电停。对值班照明线路,只允许沿走道敷设,采用功率较小的白炽灯,值班人员在巡查后随即将闸阀关掉,使营业厅内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无电的状态,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大型交易市场电气线路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对摊位只允许安装一盏白炽灯泡,不能选用日光打_同时_市场必须设置自备发电机,防止停电后点蜡烛照明。

  (/\)厅内摊位的装修

  首先摊位隔断必须使用不燃材料;货架、货柜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其次摊位靠通道一面应用网状不燃材料作门,以便于值班人员观察摊位内部储存货物情况和险情。

  (九)灭火器的选用

  摊位式百货市场使用灭火器的选型,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灭火机理和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看,大型交易市场主要是A类物质,采用A,B、C干粉灭火器较为适合,但干粉灭火器伸用巾产律的士量霭状粉小.对人员的逃生、疏散十分不利。

  从实验看,一具5坛干粉灭火器喷出的干粉尘雾,可使2{}一30cri范围内人眼无法辨别方向,室外一般5min才能散尽;室内要7min一1Dmin才能散尽。这类市场本来人员集中,发生火灾后人

  员恐慌急躁,干粉尘雾的持续不散,遮挡视线,容易使人迷失方向,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因此,建议首先选用泡沫灭火器较为适合,再配适量气体灭火器用于电气部分灭火。其次是配置数量,考虑到相临摊位的取用方便,至少每3个摊位配一具灭火器一旦分今灾金能及时处置。